標準名稱 可膨脹石墨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名稱(英) Expansible graphite 標準號 GB10698-89 標準發(fā)布單位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 標準發(fā)布日期 1989-03-16批準標準實施日期 1989-12-01實施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可膨脹石墨產(chǎn)品的等級、牌號、技術(shù)要求、試驗方法及檢驗規(guī)則。 本標準適用于可膨脹石墨的質(zhì)量檢驗和驗收。 2 引用標準 GB 3520 石墨粒度測定方法 3 術(shù)語 3.1 可膨脹石墨 經(jīng)特殊處理后遇高溫可瞬間膨脹成蠕蟲狀的天然晶質(zhì)石墨。 3.2 膨脹容積 單位質(zhì)量的可膨脹石墨在規(guī)定的溫度下膨脹后的體積,mL/g。 4 產(chǎn)品牌號、等級 4.1 可膨脹石墨根據(jù)純度和粒度劃分成不同的牌號。純度按灰分的大小分為Ⅰ、Ⅱ、 Ⅲ、Ⅳ、Ⅴ五個等級。 4.2 每個牌號根據(jù)灰分、水分、篩余量分為優(yōu)等品、一級品、合格品三個等級。 4.3 牌號由代號、粒度、純度等級組成。例:KP500-Ⅱ,KP為可膨脹的漢語拼音縮寫,500 表示粒度為500μm,Ⅱ表示純度等級為Ⅱ等。 5 技術(shù)要求 各牌號、等級的可膨脹石墨的技術(shù)指標應(yīng)符合表1規(guī)定。 表1 ────┬────┬───────────┬───────────┬───────────┬────┬─── │膨脹容積│ 灰分 │ 水分 │ 篩余量 │ │ 牌號 │ mL/g │ % │ % │ % │ 揮發(fā)分 │pH值 │ ≥ ├───┬───┬───┼───┬───┬───┼───┬───┬───┤ % │ │ │優(yōu)等品│一級品│合格品│優(yōu)等品│一級品│合格品│優(yōu)等品│一級品│合格品│ │ ────┼────┼───┼───┼───┼───┼───┼───┼───┼───┼───┼────┼─── KP500-Ⅰ│ 200 │ │ │ │ │ │ │ │ │ │ │ ────┼────┤ │0.40 ̄│0.71 ̄│ │ │ │ │ │ │ │ KP500-Ⅰ│ 200 │〈0.40│ 0.70│ 1.00│ │ │ │ │ │ │ │ ────┼────┤ │ │ │ │ │ │ │ │ │ │ KP500-Ⅰ│ 150 │ │ │ │ │3.00 ̄│5.01 ̄│ │80.1 ̄│75.0 ̄│ │3.0 ̄ ────┼────┼───┼───┼───┤〈3.00│ 5.00│ 8.00│〉90.0│ 90.0│ 90.0│≤10.00 │ 5.0 KP500-Ⅱ│ 200 │ │ │ │ │ │ │ │ │ │ │ ────┼────┤1.01 ̄│2.01 ̄│3.01 ̄│ │ │ │ │ │ │ │ KP500-Ⅱ│ 200 │ 2.00│ 3.00│ 5.00│ │ │ │ │ │ │ │ ────┼────┤ │ │ │ │ │ │ │ │ │ │ KP500-Ⅱ│ 150 │ │ │ │ │ │ │ │ │ │ │ ────┼────┼───┼───┼───┤ │ │ │ │ │ │ │ KP500-Ⅲ│ 150 │ │ │ │ │ │ │ │ │ │ │ ────┼────┤5.01 ̄│6.01 ̄│7.01 ̄│ │ │ │ │ │ │ │ KP500-Ⅲ│ 150 │ 6.00│ 7.00│ 9.00│ │ │ │ │ │ │ │ ────┼────┤ │ │ │ │ │ │ │ │ │ │ KP500-Ⅲ│ 100 │ │ │ │ │ │ │ │ │ │ │ ────┼────┼───┼───┼───┤ │ │ │ │ │ │ │ KP500-Ⅳ│ 150 │ │ │ │ │ │ │ │ │ │ │ ────┼────┤9.01 ̄│10.01 │11.01 │ │3.00 ̄│5.01 ̄│ │80.1 ̄│75.0 ̄│ │ 3.0 ̄ KP500-Ⅳ│ 150 │ 10.00│  ̄ │  ̄ │〈300 │ 5.00│ 8.00│〉90.0│ 90.0│ 80.0│≤10.00 │ 5.0 ────┼────┤ │ 11.00│ 13.00│ │ │ │ │ │ │ │ KP500-Ⅳ│ 100 │ │ │ │ │ │ │ │ │ │ │ ────┼────┼───┼───┼───┤ │ │ │ │ │ │ │ KP500-Ⅴ│ 100 │ │ │ │ │ │ │ │ │ │ │ ────┼────┤13.01 │14.01 │15.01 │ │ │ │ │ │ │ │ KP500-Ⅴ│ 100 │  ̄ │  ̄ │  ̄ │ │ │ │ │ │ │ │ ────┼────┤ 14.00│ 15.00│ 18.00│ │ │ │ │ │ │ │ KP500-Ⅴ│ 80 │ │ │ │ │ │ │ │ │ │ │ ────┴────┴───┴───┴───┴───┴───┴───┴───┴───┴───┴────┴─── 6 試驗方法 6.1 試樣及其制備 6.1.1 取樣方法 按本標準7.2條進行。 6.1.2 試樣的制備 將取得的樣品倒在牛皮紙上,用翻滾法混勻(至少翻滾15次),用制樣鏟壓制成圓臺狀, 用點取法取出兩份各50g的試樣留作篩分用;用同樣的方法取出25g試樣裝入磨口瓶中留作 其他試驗用。 6.2 水分的測定 6.2.1 儀器 a.天平:感量為0.0001g; b.烘箱:溫度可以控制在100±5℃; c.干燥器:內(nèi)裝變色硅膠; d.稱量瓶。 6.2.2 測定步驟 稱取約1g試樣,精確至0.0001g,放入烘至恒重的磨口稱量瓶中,置于100±5℃的烘箱 內(nèi),打開瓶蓋,烘2h,立即取出,蓋上瓶獸,放入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量。 6.2.3 結(jié)果計算 水分的百分含量X(%)按式(1)計算,計算結(jié)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m1-m2 X=────×100 ………………………………………(1) m1 式中:m1——干燥前試樣的質(zhì)量,g; m2——干燥后試樣的質(zhì)量,g。 6.2.4 允許差 應(yīng)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平行測定結(jié)果的允許差見表2。 表2 ────────────────┬─────────────── 水 分 │ 允 許 差 ────────────────┼─────────────── ≤ 5.00 │ ≤ 0.20 ────────────────┼─────────────── 〉 5.00 │ ≤ 0.30 ────────────────┴─────────────── 若平行測定結(jié)果之差在允許范圍內(nèi),取其算術(shù)平均值為測定結(jié)果。否則,應(yīng)重新測定。 6.3 粒度的測定 按GB3520中2.1條干篩法進行。 6.4 pH值的測定 6.4.1 儀器 a.酸度計:精度為±0.02pH; b.天平:感量為0.001g; c.燒杯:100mL; d.量筒; e.濾紙。 6.4.2 測定步驟 準確稱取1.000g試樣,置于100mL燒杯中,用量筒量取50mL蒸餾水,倒入燒杯,用玻璃 棒攪拌100min,立即用干燥濾紙過濾。用酸度計測定濾液的pH值。 6.4.3 允許差 應(yīng)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平行測定結(jié)果的允許差不大于0.10。 若平行測定結(jié)果在允許范圍內(nèi),取其算術(shù)平均值為測定結(jié)果。否則,應(yīng)重新測定。 6.5 膨脹容積的測定 6.5.1 儀器 a.高溫爐:溫度可以控制在900 ̄1000℃; b.天平:感量為0.001g; c.石英燒杯:200mL;透明且有刻度,最小刻度為5mL; d.坩堝鉗。 6.5.2 測定步驟 稱取適量試樣(度樣量應(yīng)滿足試樣膨脹后的體積在100mL以上),精確至0.001g,置于已在 900 ̄1000℃的高溫爐內(nèi)灼燒5min的石英燒杯中,立即放入900 ̄1000℃的高溫爐內(nèi),不關(guān)爐 門,視不膨脹為止,立即取出,讀取試樣膨脹后的體積(讀取頂面最高點和最低點對應(yīng)刻度 的平均值)。 6.5.3 結(jié)果計算 膨脹容積X[1](mL/g)按式(2)計算,計算結(jié)果修約至整數(shù): V X[1]=── ……………………………………… (2) m3 式中:V——膨脹后試樣體積,mL; m3——試樣的質(zhì)量,g。 6.5.4 允許差 應(yīng)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平行測定結(jié)果的允許差見表3。 ────────────────┬─────────────── 膨脹容積 │ 允許差 ────────────────┼─────────────── 〉200 │ ≤ 30 ────────────────┼─────────────── 100 ̄200 │ ≤ 20 ────────────────┼─────────────── 〈100 │ ≤ 10 ────────────────┴─────────────── 若平行測定結(jié)果之差在允許范圍內(nèi),取其算術(shù)平均值為測定結(jié)果。否則,應(yīng)重新測定。 6.6 揮發(fā)分的測定 6.6.1 儀器 a.天平:感量為0.0001g; b.高溫爐:溫度可以控制在400±20℃和900 ̄1000℃; c.干燥器:內(nèi)裝變色硅膠; d.坩堝鉗:50mL,單層蓋; e.坩堝鉗。 6.6.2 測定步驟 稱取約1g在100±5℃的烘箱中預(yù)先烘干2h的試樣,精確至0.0001g。放入預(yù)先在900 ̄ 1000℃的高溫爐內(nèi)灼至恒重的50mL瓷坩堝中,蓋上蓋子,放入400±20℃的高溫爐中, 關(guān)閉爐門,灼燒1h,取出冷卻2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量。 6.6.3 結(jié)果計算 揮發(fā)分的百分含量X[2](%)按式(3)計算,計算結(jié)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m4-m5 X[2]=────×100 ………………………………………(3) m4 式中:m1——灼燒前試樣質(zhì)量,g; m2——400±20℃灼燒后試樣的質(zhì)量,g。 6.6.4 允許差 應(yīng)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平行測定結(jié)果的允許差不大于0.7%。 若平行測定結(jié)果之差在允許范圍內(nèi),取其算術(shù)平均值為測定結(jié)果。否則,應(yīng)重新測定。 6.7 灰分的測定 6.7.1 儀器 同6.6.1。 6.7.2 測定步驟 將做完揮發(fā)分的試樣連同坩堝(不加蓋)一起放入900 ̄1000℃的高溫爐內(nèi),爐門不要關(guān) 嚴。灼燒至無黑色斑點為止,取出冷卻2min,移入干燥器中冷卻30min,稱量,再放入高溫 爐中灼燒30min,用同樣方法冷卻,稱量,直至兩次稱量相差不大于0.3mg為止。 6.7.3 結(jié)果計算 灰分的百分含量X[3](%)按式(4)計算,計算結(jié)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 m6 X[3]=──×100 ………………………………………(4) m5 式中:m6——900 ̄1000℃灼燒后的試樣質(zhì)量,g; m5——同式(3)。 6.7.4 允許差 應(yīng)進行兩次平行測定。平行測定結(jié)果的允許差見表4。 表4 ────────────────┬─────────────── 灰 分 │ 允許差 ────────────────┼─────────────── 〉9.00 │ ≤ 0.40 ────────────────┼─────────────── 2.00 ̄9.00 │ ≤ 0.20 ────────────────┼─────────────── 〈2.00 │ ≤ 0.10 ────────────────┴─────────────── 若平行測定結(jié)果之差在允許范圍內(nèi),取其算術(shù)平均值為測定結(jié)果。否則,應(yīng)重新測定。 7 檢驗規(guī)則 7.1 批量 同一牌號同一等級的可膨脹石墨以200袋為一批量,不足200袋者,也按一批量計。 7.2 取樣 7.2.1 袋裝可膨脹石墨產(chǎn)品采用等距抽樣,即每一批中每隔n-1袋,在該袋中抽取至少 50g。 7.2.2 每一批取樣袋所代表的袋n按式(5)計算,計算的n值保留整數(shù)。 N n=── ……………………………………… (5) 10 式中:N——每批產(chǎn)品的總袋數(shù)。當(dāng)N小于10時,應(yīng)在每一袋中抽取。 7.2.3 取樣時,用取樣釬從袋口垂直插入袋的二分之一處取樣。所取總樣量不小于500g。將 所取樣品充分混勻,按四分法縮分為兩個250g,一份送檢,一份備查。 7.3 判定規(guī)則 7.3.1 每批產(chǎn)品均應(yīng)對所要求的六項指標全部進行檢驗,檢驗合格方能出廠。 7.3.2 凡有任何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時,應(yīng)從同批量中重新取樣,對該指標進行復(fù)檢,以 復(fù)檢結(jié)果為檢驗結(jié)果。 7.3.3 收貨一方在收到產(chǎn)品一個月內(nèi)如對產(chǎn)品質(zhì)量有異議時,應(yīng)以備樣重新復(fù)檢。 8 包裝、標志、運輸、貯存 8.1 包裝 可膨脹石墨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包裝,包裝要堅固、整潔。包裝材料為:同層塑料袋、 外層塑料編織袋。每袋凈重25±0.1kg。 8.2 標志 袋上必須印有商標、生產(chǎn)單位、牌號、等級、批號和生產(chǎn)日期。 8.3 運輸 運輸中應(yīng)防雨、防曝曬、防破包。 8.4 貯存 本品能釋放出酸,故要求有專用庫房。不同牌號等級的產(chǎn)品應(yīng)分別堆放,庫房應(yīng)通風(fēng) 良好,防水浸泡。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咸陽非金屬礦研究所負責(zé)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彩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