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名稱 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材行業(yè)標準標準號 JC/T560-94 附圖圖1;
1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的定義、產(chǎn)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 檢驗規(guī)則、包裝與標志、貯存與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 2引用標準 CB326石油瀝青紙?zhí)ビ蜌?、油? GB328瀝青防水卷材試驗方法 JC504鋁箔面油氈 3定義 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是用瀝青或熱塑性彈性體(如苯乙烯-丁二烯嵌段聚物SBS) 改性瀝青(以下簡稱“彈性體瀝青”)浸漬胎基(單位面積質(zhì)量小于或等于100g/m[2] 的玻纖氈不須浸漬),兩面涂以彈性體瀝青涂蓋層,上表面撒以細砂、礦物粒(片)料 或覆蓋聚乙烯膜,下表面撒以細砂或覆蓋聚乙烯膜所制成的一類防水卷材。 4產(chǎn)品分類 4.1等級 產(chǎn)品按物理性能分為優(yōu)等品(A)、一等品(B)和合格品(C)。 4.2規(guī)格 卷材幅寬為1000mm一種規(guī)格。 4.3代號 彈性體瀝青 C 玻纖氈 G 聚酯氈 PY 細砂 S 礦物粒(片)料 M 聚乙烯膜 PE 4.4品種 卷材使用玻纖氈或聚酯氈兩種胎基;使用細砂、礦物粒(片)料以及聚乙烯膜三 種上表面材料,共形成6個品種(見表1)。 表1 胎 基 玻纖氈 聚酯氈 上表面材料 礦物粒(片)料 G-M PY-M 細砂 G-S PY-S 聚乙烯膜 G-PE PY-PE 4.5 標號 以10m[2]卷材的標稱重量作為卷材的標號。玻纖氈為胎基的品種分為25號、35號 和45號三種標號;聚酯氈為胎基的品種分為25號、35號、45號和55號四種標號。 4.6標記 4.6.1標記方法 卷材按下列順序標記: 涂蓋材料、胎基、上表面材料、標號、質(zhì)量等級本標準號 4.6.2標記示例 a.優(yōu)等品25號PE膜面玻纖胎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標記為: 防水卷材C-G-PE-25(A)JC/T560 b.合格品45號細砂面聚酯胎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標記為: 防水卷材C-PY-S-45(C)JC/T560 4.7用途 4.7.1該系列防水卷材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屋面、地下室、衛(wèi)生間等的防水防 潮,以及橋梁、停車場、游泳池、隧道、蓄水池等建筑物的防水。尤其適用于寒冷地 區(qū)和結(jié)構變形頻繁的建筑物防水。 4.7.2 35號及其以下品種用作多層防水;35號以上的品種可用作單層防水,或多層 防水層的面層,并可采用熱熔潔施工。 5技術要求 5.1卷重、面積及厚度 5.1.1以玻纖氈為胎基的卷材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標 號 25號 35號 45號 上表面材料 PE膜 細砂 礦物粒 PE膜 細砂 礦物粒 PE膜 細砂 礦物粒 (片)料 (片)料 (片)料 標稱重量,kg/10m[2] 25 35 45 面積,m[2]卷 10±0.1 10±0.1 7.5±0.1 最低卷重,kg 20.0 22.0 28.0 30.0 32.0 38.0 30.0 31.5 36.0 厚度 平均值 ≥2.0 — — ≥3.0 — — ≥4.0 — — mm 最小單值 1.7 — — 2.7 — — 3.7 — — 表3 標 號 25號 35號 45號 上表面材料 PE膜 細砂 礦物粒 PE膜 細砂 礦物粒 PE膜 細砂 礦物粒 (片)料 (片)料 (片)料 標稱重量,kg/10m[2] 25 35 45 面積,m[2]卷 10±0.1 7.5±0.1 5±0.1 最低卷重,kg 30.0 32.0 38.0 30.0 31.5 36.0 25.0 26.5 29.0 厚度 平均值 ≥3.0 — — ≥4.0 — — ≥5.0 — — mm 最小單值 2.7 — — 3.7 — — 4.7 — — 5.2 外觀 5.2.1成卷卷材應卷緊卷齊,端面里進外出不得超過10mm。 5.2.2成卷眷材在環(huán)境溫度為柔度規(guī)定的溫度以上時應易于展開,不應有距卷芯 l000mm外長度在10mm以上的裂紋或破壞表面10mm以上的粘結(jié)。 5.2.3胎基必須浸透。不應有未被浸漬的淺色斑點。 5.2.4卷材表面必須平整,不允許有孔洞、缺邊和裂口。撒布材料的顏色和粒度應 均勻一致,并緊密地粘附于卷材表面。 5.2.5每卷卷材的接頭處不應超過一個。較短的一段不應少于2500mm,接頭處應剪 切整并,并加長150mm。 5.3物理性能 5.3.1以玻纖氈作胎基的各標號、等級的卷材,物理性能應符合表4的規(guī)定。 表4 序號 標 號 25號 35號 45號 等 級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指標名稱 1 可溶物含量,g/m2 不小于 1300 2100 2900 2 不透水性 壓力,MPa 不小于 0.15 0.20 0.20 保持時間,min不小于 30 3 耐熱度,℃ 100 90 100 90 100 90 受熱2h,涂蓋層應無滑動 4 拉力,N 不小于 縱向 400 350 300 400 350 300 400 350 300 橫向 300 250 200 300 250 200 300 250 200 -25 -20 -15 -25 -20 -15 -25 -20 -15 5 柔度,℃ r=15mm,3s, r=25mm,3s, 彎180°無裂紋 彎180°無裂紋 5.3.2以聚酯氈作胎基的各標號、等級的卷材,物理性能應符合表5的規(guī)定。 表5 序號 標 號 25號 35號 45號 55號 等 級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優(yōu)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指標名稱 1 可溶物含量,g/m2 不小于 1300 2100 2900 3700 2 不透水性 壓力,MPa 不小于 0.3 保持時間,min不小于 30 3 耐熱度,℃ 100 90 100 90 100 9 100 90 受熱2h,涂蓋層應無滑動 4 拉力,N 縱橫向均不小于 800 600 400 800 600 400 800 600 400 800 600 400 5 斷裂延伸率,% 40 30 20 40 30 20 40 30 20 40 30 20 縱橫向均不小于 -25 -20 -15 -25 -20 -15 -25 -20 -15 -25 -20 -15 6 柔度,℃ r=15mm,3s, r=25mm,3s, 彎180°無裂紋 彎180°無裂紋 5.3.3卷材表面澄蓋聚乙烯膜的產(chǎn)品,不透水性指標和試驗方法,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6試驗方法 6.1卷重、面積、外觀質(zhì)量檢查按GB326附錄A進行。 6.2厚度:使用一個10mm直徑接觸面,精確到0.0lmm的千分尺或達到同等要求的測厚 儀測量,保持時間約為5s,接觸力約為0.02MPa。在跨卷材寬度的整個表面上(離開 邊緣20mm)間距相等的10處地方進行測量;對于帶嵌入保護料的卷材,測量在卷材留 邊上進行。平均厚度l0次測量的平均值。 6.3物理性能試驗 6.3.1試件的切取和可溶物含量、拉力及斷裂延伸率、柔度按JC504附錄A進行。 6.3.2不透水性、耐熱度按GB328進行。礦物粒(片)料卷材在做不透水性試驗時, 粗顆料面朝上放置。雙面礦物粒料覆面的卷材不透水性試驗可按附錄A進行。 7檢驗規(guī)則 7.1檢驗分類 7.1.1出廠檢驗:卷垂、面積、厚度、外觀、拉力、斷裂延伸率、耐熱度、柔度和不 透水性。若要求增加其他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商定。 7.1.2型式檢驗:技術要求的全部檢驗項目。正常生產(chǎn)時可溶物含量試驗每月1次或 2萬卷進行一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須按第5章的要求逐頂進行檢驗。 a.產(chǎn)品轉(zhuǎn)廠生產(chǎn)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式生產(chǎn)后,如產(chǎn)品的配方、原料或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c.產(chǎn)品長期停產(chǎn)(超過6個月〕后恢復生產(chǎn)時; d.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e.出廠檢驗結(jié)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7.2組批 以同一品種、同一標號、同一等級的產(chǎn)品每1000卷為一批,不足1000卷亦按一批 驗收。 7.3抽樣 在每批產(chǎn)品中,根據(jù)產(chǎn)品數(shù)量抽取如下數(shù)量樣品.進入卷重、面積、外觀質(zhì)量檢 查。 250卷以內(nèi) 2卷 251卷至500卷 3卷 501卷至1000卷 4卷 7.4判定規(guī)則 7.4.1卷重 每批產(chǎn)品中抽取7.3條規(guī)定的卷數(shù)(以下簡稱“規(guī)定卷數(shù)”)進行檢查,全部達 到規(guī)定重量時即為卷重合格。若發(fā)現(xiàn)有低于規(guī)定指標時,再抽查規(guī)定的卷數(shù),全部達 到指標時判該批產(chǎn)品卷重合格,若仍有低于規(guī)定指標時,判該批產(chǎn)品卷事不合格。 7.4.2面積和外觀 卷重檢查合格后的全部樣品進行開卷檢查,全部達到要求時即為面積、外觀合格; 若其中有一項達不到要求,應在該批產(chǎn)品中再抽取同樣卷數(shù)復查,全部達到要求,亦 為面積、外觀合格; 若仍有未達到要求時.判該批產(chǎn)品面積或外觀不合格。 7.4.3物理性能 7.4.3.1取樣:在卷重檢查合格的樣品中取重量最輕的,外觀、面積、厚度合格的, 無接頭的一卷作為物理性能試驗樣品,若最輕的一卷不符合抽樣條件時,可取次輕的 一卷,但要詳細記錄。 7.4.3.2可溶物含量、拉力、斷裂延伸率:各項三個試件測定結(jié)果的平均值達到規(guī) 定指標時,即判該頂合格。 7.4.3.3耐熱度、不透水性:各項三個試件分別達到規(guī)定指標時即判該項合格。 7.4.3.4柔度:六個試件至少有五個試件達到規(guī)定指標即判該項合格。 7.4.3.5判定:檢驗給果符合各項物理性能指標時,該批產(chǎn)品為物理性能合格;若 有一項不符合指標要求,允許在該批產(chǎn)品中按7.3條規(guī)定抽樣,取卷重合格的最輕兩 卷作為試樣,進行單項復驗,達到指標要求時,該批產(chǎn)品亦為物理性能合格,若復驗 仍有一個試件不合格,該批產(chǎn)品物理性能不合格。 7.4.4總判定 卷重、外觀、面積、厚度合格。物理性能達到相應等級指標時,判該批產(chǎn)品為相 應等級產(chǎn)品。 7.4.5仲裁 如供需雙方發(fā)生爭議時,由雙方共同委托有關檢測中心進行仲裁檢驗。 7.5產(chǎn)品合格證 產(chǎn)品:出廠時,生產(chǎn)廠需將該批產(chǎn)品出廠檢驗結(jié)果與合格證提供用戶。 8包裝與標志 8.1卷材用紙包裝時,應以全柱面包裝,柱面兩端未包長度總共不應超過100mm。 包裝上應標明: a.生產(chǎn)廠名; b.商標; c.產(chǎn)品標記、制造班次和日期; d.生產(chǎn)許可證號; e.貯存與運輸注意事項。 8.2下表面材料為PE膜時,允許用三條粘膠帶纏繞包裝,上下兩道粘膠帶應與邊緣等 距,上下粘膠帶應印有商標、生產(chǎn)廠名,并貼有產(chǎn)品標記、制造班次和日期、生產(chǎn)許 可證號標簽。 8.3在包裝上明顯標出: 合格品:一條橫線上有合格品字樣; 一等品:二條橫線中有一等品字祥; 優(yōu)等品:上下條橫線中有優(yōu)等品字樣。 9 貯存與運輸 9.1 不同品種、標號、規(guī)格、等級的產(chǎn)品不應混雜。 9.2 卷材應在干燥、通風和不高于50℃溫度的環(huán)境下立放貯存,其高度不超過兩層。 9.3 由于運輸與貯存不當,或自生產(chǎn)之日起產(chǎn)品存放超過一年發(fā)生質(zhì)量問題時,生產(chǎn) 單位不予處理。 9.4 當用輪船或鐵路運輸時,卷材必須立放,其高度不超過兩層。不得傾斜或橫壓, 必要時應加蓋苫布。 附錄A 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不透水性試驗方法 (補充件) A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雙面礦物粒料覆面的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以下簡稱卷材)。 A2試驗儀器 采用GB328規(guī)定的不透水儀,但透水盤的壓蓋采用圖A1所示的金屬開縫板。 A3試件 按GH328所要求的部位和數(shù)量切取試件,試件尺寸為φ135mm。 A4試驗條件 試樣在試驗前,應放于干燥處保持在15 ̄25℃范圍內(nèi)不少于2h,試驗室溫應每日 記錄;試驗水溫20±5℃。 A5試驗步駐 A5.1試驗準備 A5.1.1將潔凈水注滿水箱。 A5.1.2啟動油泵,在油壓的作用下,夾腳活塞帶動夾腳上升。 A5.1.3先將水缸內(nèi)的空氣排凈,然后水缸活塞將水從水箱吸入水缸,完成水缸充水 過程。 A5.1.4當水缸儲滿水后,由水缸同時向三個試座充水,二個試座充滿水并已接近溢 出狀態(tài)時;關閉試座進水閥門。 A5.1.5在試件上標出卷材的縱方向,試件的縱方向與開縫孔的長方向必須一致。 A5.2測試 A5.2.1安裝試件 將三塊試件分別置于二個透水盤試座上,“O”型密封圈應固定在試座槽內(nèi),試 件上面蓋上金屬開縫板,然后通過夾腳將試件壓緊在試座上。 A5.2.2壓力保持 打開試座進水閥,通過水缸向裝好試件的適水盤底座繼續(xù)充水,當壓力表達到指 定壓力時,停止加壓。關閉進水閥和油泵,保壓24h。 A5.2.3卸壓 當測試達到規(guī)定時間即可卸壓取樣,起動油泵,夾腳上升后即可取出試件,關閉 油泵。 A6試驗結(jié)果 檢查并記錄試件在規(guī)定壓力、時間內(nèi)有無滲水現(xiàn)象。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國建筑防水材料公司蘇州研究設計所歸口。 本標準由武漢市油氈廠、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材準主要起草人黃文杰、李靜國、王向波、李嚴明、張有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