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名稱 致密定形耐火制品顯氣孔率、吸水率、體積密度和真氣孔率試驗方法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名稱(英) Test method for the apparent porosity,water absorption,bulk density and true porosity of dense shaped refractory products 國際代碼 UDC 666.76 :531.754 標準號 GB 2997-82 標準發(fā)布單位國家標準局發(fā)布 標準發(fā)布日期 1982-03-29發(fā)布標準實施日期 1983-01-01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測定真氣孔率小于45%的致密定形耐火制品的顯氣孔率、 吸水率、體積密度。 1 定義 ─────┬───┬────────────────────────┬─── 名 稱 │符 號 │ 定 義 │單位 ─────┼───┼────────────────────────┼─── 總體積 │ Vb │多孔體中固體材料、開口氣孔及閉口氣孔的體積總和 │cm[3] ─────┼───┼────────────────────────┼─── 體積密度 │ Db │多孔體材料的質(zhì)量與其總體積之比值 │g/cm[3] ─────┼───┼────────────────────────┼─── 真密度 │ Dt │多孔體材料的質(zhì)量與其真體積之比值 │g/cm[3] ─────┼───┼────────────────────────┼─── 真體積 │ Vt │多孔體中固體材料的體積 │cm[3] ─────┼───┼────────────────────────┼─── 開口氣孔 │ - │浸漬時能被液體填充的氣孔 │ - ─────┼───┼────────────────────────┼─── 閉口氣孔 │ - │浸漬時不能被液體填充的氣孔 │ - ─────┼───┼────────────────────────┼─── 顯氣孔率 │ Pa │多孔體中所有開口氣孔的體積與其總體積之比值 │ % ─────┼───┼────────────────────────┼─── 吸水率 │ Wa │多孔體中所有開口氣孔所吸收的水的質(zhì)量與其干燥 │ % │ │材料的質(zhì)量之比值 │ ─────┼───┼────────────────────────┼─── 閉口氣孔率│ Pc │多孔體中所有閉口氣孔的體積與其總體積之比值 │ % ─────┼───┼────────────────────────┼─── 真氣孔率 │ Pt │顯氣孔率與閉口氣孔率的總和 │ % ─────┴───┴────────────────────────┴─── 2 原理 稱量試樣的質(zhì)量,再用液體靜力稱量法測定其體積,計算顯氣孔率、吸 水率、體積密度或根據(jù)試樣的真密度計算真氣孔率。 3 設備 a.電熱干燥箱; b.工業(yè)天平:最大載荷為1000g,分度值為10mg; c.帶溢流管的容器(稱量試樣表觀質(zhì)量用); d.抽真空裝置:保證能達到剩余壓力小于20mmHg(20Torr); e.干燥器; f.溫度計; g.毛巾。 4 試樣 4.1 試樣數(shù)量:按該制品的技術條件規(guī)定或由有關方面商定。 4.2 試樣尺寸:體積為50 ̄200cm3,其棱長最長不超過80mm。 4.3 試樣切到部位:按YB 843-75《耐火制品檢驗制樣規(guī)定》進行。 4.4 試樣外觀應平整,無肉眼可見的裂紋。 5 試驗步驟 5.1 稱量前應把試樣表面附著的灰塵及細碎顆粒刷凈。在電熱干燥箱中于 110±5℃烘干2h或在允許的更高溫度下烘干至恒量。并于干燥中自然冷卻 至室溫。 稱量每個試樣的質(zhì)量,1至0.01g。 注:試樣干燥至最后兩次稱量之差不大于其前一次的0.1%即為恒量。 5.2 試樣浸漬:把試樣放入容器內(nèi),并置于抽真空裝置中,抽真空至其剩 余壓力小于20mmHg(20Torr),試樣在此真空度下保持5min,然后在5min內(nèi) 緩慢地注入供試樣吸收的液體(工業(yè)用水或工業(yè)純有機液體),直至試樣完 全淹沒。再保持抽直空5min,停止抽氣,將容器取出在空氣中靜置30min, 使試樣充分飽和。 5.3 飽和試樣表觀質(zhì)量測定:將飽和試樣迅速移至帶溢流管容器的浸液中, 當浸液完全淹沒試樣后,將試樣吊在天平的掛鉤上稱量,1至0.01g。 注:表觀質(zhì)量(apparent mass)系指飽和試樣的質(zhì)量減去被排除的液體 質(zhì)量,即相當于飽和試樣懸掛在液體中的質(zhì)量。 5.4 飽和試樣質(zhì)量測定:從浸液中取出試樣,用飽和了液體的毛巾,小心地 擦去試樣表面多余的液滴(但不能把氣孔中的液體吸出)。迅速稱量飽和試樣 在空氣中的質(zhì)量,1至0.01g。 5.5 浸漬液密度測定:測定在試驗溫度下所用的浸漬液體的密度,可采用液 體靜力稱量法、液體比重天平法或液體比重計法(見 GB 5071-85《耐火材料 真密度試驗方法》),1至0.001g/cm[3]。 6 結(jié)果計算 6.1 顯氣孔率按下式計算: m3 - m1 Pa(%)=─────── ×100 …………………… (1) m3 - m2 6.2 吸水率按下式計算: m3 - m1 Wa(%)=─────── ×100 …………………… (2) m1 6.3 體積密度按下式計算: m1 .Dl Db(g/cm[3])=───── …………………………… (3) m3 - m2 6.4 真氣孔率按下式計算: Dt - Db Pt(%)=────── ×100 ……………………… (4) Dt 6.5 閉口氣孔率按下式計算: Pe(%)=Pt - Pa ……………………………………… (5) 式中:m1───── 干燥試樣的質(zhì)量,g; m2───── 飽和試樣的表觀質(zhì)量,g; m3───── 飽和試樣在空氣中的質(zhì)量,g; Dl───── 試驗溫度下,浸漬液體的密度,g/cm[3]; Dt───── 試樣的真密度,按 GB 5071-85《耐火材料真密度試驗 方法》的規(guī)定求得。 6.6 顯氣孔率、吸水率、真氣孔率均計算至整數(shù),體積密度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 第二位。所需位數(shù)后的數(shù)字,按 GB 1.1-81《標準化工作導則 編寫標準的 一般規(guī)定》附錄C數(shù)字修約規(guī)則進行處理。 6.7 試驗誤差 6.7.1 同一試驗室、同一試驗方法、同一塊試樣的復驗誤差不允許超過: 顯氣孔率:0.5%; 吸水率:0.3%; 體積密度:0.02g/cm[3]; 真氣孔率:0.5%。 6.7.2 不同試驗室、同一塊試樣的復驗誤差不允許超過: 顯氣孔率:1.0%; 吸水率:0.6%; 體積密度:0.04g/cm[3]; 真氣孔率:1.0%。 7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 a.委托單位; b.試樣名稱及編號; c.試驗結(jié)果的單值及其平均值; d.試驗單位; e.試驗人員; f.試驗日期。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冶金工業(yè)部提出。 本標準由冶金工業(yè)部洛陽耐火材料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鄭祥華、余先彬。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冶金工業(yè)部部標準 YB 373-75《顯氣孔率、吸水率及 體積密度檢驗方法》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