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濰坊市濰城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濰坊市濰城區(qū)2019年清潔煤炭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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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根據(jù)濰坊市政府辦公室《濰坊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方案》(濰政辦字【2016】148號)和《“亮劍2019”生態(tài)環(huán)境攻堅行動方案》(濰政辦字【2019】37號)部署要求,為保障居民用戶正常生活、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我單位擬采購清潔煤炭0.68萬噸,供貨方按要求將貨物配送到招標人指定地點。 《==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七條 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后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中標無效。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來源:十環(huán)招標網==》 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財政補貼200元/噸(每戶不超過三噸,其中濰坊市財政補貼100元/噸,濰城區(qū)財政補貼100元/噸),其余由農戶自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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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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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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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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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jiān)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9-30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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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項目聯(lián)系方式 | |
| 1、采購單位:濰坊市濰城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 | 地址:濰城區(qū)政府綜合辦公大樓1號樓 |
| 聯(lián)系人:張志強 | 聯(lián)系方式:05368188350 |
| 2.采購代理機構:濰坊正信招標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濰坊市奎文區(qū)奎文區(qū)文化路465 |
| 聯(lián)系人:牟毅飛 | 聯(lián)系方式:0536-8507793 |
| 『濰坊市濰城區(qū)2019年清潔煤炭采購項目需求方案.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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