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愛爾蘭未能很好地開放其電力和天然氣市場,并引入競爭,歐盟委員會將對愛采取三個不同的法律行動。在正式通知中,歐委會指出,愛政府未能積極促進使用可再生能源,目前愛能源中只有2%來自可再生能源,而歐盟指導方針要求到2010年需達到21%。一些綠色能源公司也抱怨說他們無法并入國家電網(wǎng),指責政府未能提供適合與愛國營電力和天然氣公司進行競爭所需的市場條件,如規(guī)定價格和并入國家電網(wǎng)等問題。這些法律行動是歐委會促進歐盟能源市場良好運轉(zhuǎn)總體行動的一部分。愛政府發(fā)言人稱,在未接到正式通知前不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