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名稱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樹脂含量試驗方法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名稱(英) Test method for resin content of glass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s 標準號 GB 2577-89 代替標準號 代替 GB 2577-81 標準發(fā)布單位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 標準發(fā)布日期 1989-03-17批準標準實施日期 1989-12-01實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灼燒法測定玻璃纖維增強塑料樹脂含量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樹脂基體能燃盡的玻璃纖維增強塑料。 2 引用標準 GB 1446 纖維增強塑料性能試驗方法總則 3 試樣 3.1 試樣質量2~5g,其最大尺寸為25mm×25mm×5mm。 3.2 試樣數(shù)量,每組至少3個。 3.3 試樣制備除按GB 1446第1章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a. 若試驗材料的厚度大于5 mm,取樣時在厚度方向保持原尺寸,其他方向之一的尺寸不大于5 mm; b. 對蜂窩夾層結構,先將面板與芯子分開,然后按3.1條規(guī)定分別制備試樣; c. 對多層結構,需要整體的樹脂含量時,按3.1條和3.3條中a制備試樣;需要測定各結構層的 樹脂含量時,用分層剝離法取樣,剝離困難時,可銼成粉沫狀試樣,避免層與層之間相混。 4 儀器與設備 4.1 分析天平:感量0.1mg。 4.2 茂福爐:在450~650℃之間控溫精度為±20℃。 4.3 瓷坩堝:不小于30mL。 4.4 干燥器。 5 試驗步驟 5.1 試樣外觀檢查按GB 1446第2章規(guī)定。 5.2 試樣用蘸有溶劑(對試樣不起腐蝕作用)的軟布擦凈,并按下列方式之一或按產品要求進 行預處理。 a. 在干燥器內至少放置24h; b. 在80℃下干燥2h后放入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 5.3 在625±20℃的茂福爐內加熱坩堝10~20min,然后放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粗確 至0.1mg。如此重復操作直至連續(xù)兩次稱量結果相差不超過1 mg。 5.4 把經預處理的試樣置于坩堝內,稱量,1到0.1mg。 5.5 將盛有試樣的坩堝放入福爐中,升溫至350~400℃;恒溫30min,再升至625±20℃或所選 擇的溫度,恒溫,直到全部碳消失為止。 5.6 把帶有殘余物的坩堝從茂福爐中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量,1到0.1mg。 5.7 重復灼燒、恒溫、冷卻、稱量,直到連續(xù)兩次稱量結果相差不超過1 mg為止。 6 計算 樹脂含量按下式計算: Wr=m2-m3/m2-m1×100 式中:Wr—樹脂含量,%; m1—坩堝質量,g; m2—坩堝和試樣總質量,g; m3—灼燒后坩堝和殘余物總質量,g。 注:上式計算的樹脂含量中有增強材料的浸潤劑及小部分可燒掉的低分子物質。如有必要可 用空白試驗校正。 7 試驗結果 按GB 1446第6章規(guī)定。 8 試驗報告 按GB 1446第7章規(guī)定。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yè)局哈爾濱玻璃鋼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輝、王榮秋。

